台北聲音療癒工作坊退款政策
退款政策
一. 本培訓課程特邀國際組織公認有名之教練教授,為求所有報名者有最佳上課效果,在確定繳費之人數後,尋求最佳之上課地點,並據此安排教練上課之最佳行程,且參加者全程參與並通過測驗後,尚可獲得國際認證,可為通過者教學上之有利事項,並非一般常態性之體育類課程。因上開舉辦活動之因素均會因報名繳費者一時想法之變動而造成上開因素之變動致其他參與者可能有相關權利之影響,故本活動特地要求參與者審慎考慮後報名,付款後即為確認報名,本合約審閱為期7日,7日後即無法退費。
二. 若因國際情勢、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如期舉行,本活動恕無法退費。但諾瑪瑜珈會有相關的配套措施,期能妥善安排,善盡主辦單位之職責。
三. 合約展延—課程開始前會員因下列因素無法如期參與課程:
01、會員因重大傷病致不能參加者,需提供公立醫院開立證明文件。
02、會員因懷孕致不能參加者,需提供媽媽手冊。
03、會員因職務調遷致不能參加者,需於課程開始兩週前提供證明文件。
可向本教室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合約展延,展延期限最多2年。
四. 合約終止—契約當然終止之情形:
01、本教室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停止提供服務。
02、會員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
五. 課程轉讓—會員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親自參與課程,開課前可提出課程轉讓申請:
轉讓申請需於開課兩週前提出,僅開放轉讓予特定乙人,一次為限,不得多次轉讓,研習課程內容維持不變。雙方填妥轉讓書,並繳納轉讓手續費新台幣250元整,方完成轉讓手續。
六. 課程開始後無法退費或延期,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該培訓結束兩年內可依照教室培訓規定,於下期相同課程,以當期半價方式複訓一次,或是以私人課方式補課。
七. 20歲以下之未成年人購買時應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八. 會員未經同意不得私自複製或印製 NoMad Om Factory 諾瑪瑜珈的所有版權出版品。若有上述違規者,諾瑪瑜珈將採取法律途徑處理不法行為,並有權取消認證資格及收回證書。
九. 本單位為推廣瑜珈、空中類體育休閒活動之產業,應適用之法規為國民體育法及運動產業發產條例,基於上述條件此活動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並非適用一般補習班相關法規所規制。
十. 本教室有義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會員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應予保密,如有違反,會員得請求損害賠償。
十一.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本協議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契約訴訟時,合意管轄為台北地方法院,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有關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